黑垦林发[2007]4号
中共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6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六周年,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北大荒先锋工程”,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系列活动,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颂扬党的丰功伟绩为主题,通过总结经验,学习教育,开展活动,激励全体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深入开展“北大荒先锋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到学院的各项建设中,为我院的和谐学院建设做贡献,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1、开展系列党员电化教育(6月底以前) 学习、回顾党的历史,重温党章、入党誓言;观看防腐倡廉教育片。
2、 深入开展 “北大荒先锋工程”活动,并以此为载体,结合学院“和谐校园建设方案”,广泛开展“五好支部”建设,努力达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6月-7月) 。
3、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发展新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4、慰问特困党员。 各支部根据实际,对本支部的困难党员进行调查,并于6月25日前提交报告,学院党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组织的温暖。
5、以“读书.感悟.提高”为主题,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读书征文活动。6月25日前要求每个支部在自评的基础上,上交党办读书有感征文或体会文章(附电子文稿),机关、教务党支部不少于15篇、学工、高中党支部不少于10篇、电视艺术系不少于5篇。届时将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和最佳组织奖一名。并对获奖作者给予奖励。对评选出来的师生优秀征文结集成册,并在学院网站刊发。
6、开展讲党课活动。6月下旬学院党委书记为全院党员上一次党课。各支部也要结合本支部特点组织党课学习。
7、以纪念北大荒开发建设60周年为契机,继承和发扬“北大荒精神”,以此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与和谐。
8、认真组织召开纪念大会暨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党支部接此通知后,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程度、档案、表格、政审等要规范。评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示的原则。以上两项工作务于6月20日前上报党办,以确保纪念活动顺利实施。
2、开展活动要早动手、早准备。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党员,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形成万众一心跟党走,全院一致求发展的昂扬基调。
3、开展纪念活动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各支部要团结协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扩大宣传,营造声势。
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实施方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纪念 活动 实施 方案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7年5月28日印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
和先进党支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北大荒先锋工程》活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八十六周年,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党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进学院党员中的“共产党员先进性工程”与“和谐校园”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学院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评选对象:
1、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全院基层党支部。
2、 优秀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3、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的支部书记、委员及党委部门工作人员。
4、评选时间范围为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在学院工作的党员或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结核心作用,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
(2)支部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3)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能坚持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党内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数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违法违纪现象。
(4)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5)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坚持“十六字”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突出。
(6)党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政治学习,党支部在教职工中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主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全面关心学院的发展。
(2)在学院改革、教学和思想研究、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的成果,或者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学院在管理、教学、服务等方工作成绩突出。
(4)关心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委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
(3)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工作扎实,开拓创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以身作则,有民主作风,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5)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决议;
(6)积极完成党委和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评选由各党支部推荐,院党委根据推荐结果讨论确定,先进党支部指标为一个。
2、 优秀党员由各党支部组织评选。名额分别按正式党员总人数的10%比例产生。模范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上报一名人选。
3、 对初步确定的“先、优、模”将在院公告栏和校园网上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党委审批。
五、评选时间:
6月25日前各党支部对评选结果要在公示无争议后上报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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