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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
为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推动第二课堂的开展,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我院智力优势,增强我院科研工作对学院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在我院开展第一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院党委对科技创新的有关要求,围绕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聪明才智,用所学专业知识,结合我院实际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创新、竞争、发展为理念,为促进我院和区域经济的发展献智献力。特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办第一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二、参赛人员
全院大中专学生
三、参赛项目
1、实用类:能够解决当前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生产、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能够带来实际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的论文、方案、调研报告。
2、发明类:新产品、新工艺对现有产品、设备、技术进行改进的项目;各种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等。
3、艺术类:各种有创新意义的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艺术作品。
四、大赛时间安排
1、大赛启动时间:2007年5月14日。
2、大赛结束时间:2007年11月9日。
五、奖励
1、奖项: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优秀指导教师10名,组织奖3个。
2、奖励:
(1)大赛组委会在大赛结束时召开颁奖大会。按获奖等级给予一等奖奖金200元,二等奖奖金100元,三等奖奖金50元,优秀指导教师按所指导项目获奖情况给予物质或奖金奖励,并颁发证书,组织奖给予荣誉奖励。
(2)为鼓励学生积极参赛,获奖项目(课题、论文、作品等),可作为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装入学生档案;成就突出的,学生毕业时由学院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并作为当年奖学金评定依据之一。
(3)能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项目,由应用单位给予奖励。能申报专利的项目,由学院负责该项目的专利申请,并联系、推荐相关的技术转让或合作单位。
六、评审办法
参赛的项目等级评定采取初审与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定,由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客观、公正的进行分类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研究完毕,并由各系将相关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含纸质申报和软盘),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选用的项目(课题、论文、作品等)对外公示。
2、初审由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按大赛方案设定奖项数目1:3的比例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初审标准:初选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或具有新思路、新理念,或者确实有实际内容的新技术,或者是他人所没有的水平较高的科技创新成果,或者是小发明、小制造,或者是新颖的设计等。
3、复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大赛评审委员会分类别组织有关专家对初审项目(课题、论文、作品等)进行进一步评审、评奖。复审标准:能够解决当前本院、本地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社会、企业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产生较好社会效益,技术上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的可评为一等奖;符合我院实际,对我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学校规划等有较大参考价值,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及工业发展有较大参考价值的项目,可评为二等奖;确实有新思路、新理念、新创意,有一定使用价值但暂时还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项目可评为三等奖。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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