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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和共青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安监联发[2007]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和提高学院各级干部、广大教职工群众及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及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为推动学院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响应全国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07年 6月 l日至 6月 30日;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 闫 勇
副组长:刘景波 刘 才
成 员: 杨玉贵 戴继明 孙 江 王明忠 李秀云 李淑珍 陈国华 田英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处长办公室。
主 任:杨玉贵
成 员:聂振江
电 话:4459068(主任办)
五、活动形式
学院活动活动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2、各处、室、办、高中进行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是查不安全因素、整改安全隐患的措施)及时上报安全办(6月1—5日);
3、学院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全院范围内自检自查(6月5—10日);
4、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日(6月10日);
5、在学院范围内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有奖竞答活动(6月2日一6月 30日);
6、做好安全教育工作(6月1-30日);
(1)保卫处、学工处、教务处及高中部组织学生进行消防逃生演练;
(2)保卫处、学工处、教务处及高中部组织学生及相关人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械;
(3)学工处、教务处及高中部组织大型的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
7、做好宣传报道活动(6月1—30日)。
(1)制作图板或张贴安全知识宣传画;
(2)通过校园网络、版报等进行宣传和报道;
(3)报道在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和实施有利的处、室、办、高中;
(4)报道在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各处、室、办、高中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教职工及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并充分发挥各级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调动教职工及学生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使活动更富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办、高中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亲自挂帅,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推动学院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全面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3、各处、室、办、高中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是要广泛动员自主开展活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教职工及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4、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太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宣传册、图板等多种宣传工具,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请各处、室、办、高中将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30日、7月2日前报送学院安全办。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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